全国跳水锦标赛结束,新一届国家队集训即将开始,但围绕中国跳水队的问题却似乎并未风平浪静。日前,一封于芬举报现任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涉嫌私吞自己奖金的检举信曝光,让这两位本来就处于“风口浪尖”的湖北老乡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于芬:确实有这事!
周继红:于芬真让人头疼!
于芬证实博客内容基本属实
于芬现任清华跳水队总教练,原国家队副总教练。于芬不清楚,一封她9个月前就递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至今石沉大海的检举信,怎么会被一篇博客在网上全文曝了光,一时间又炒得沸沸扬扬。“说句实话,我真的不知道写那篇博客的人是谁。”但看过博客,她说,“内容基本属实,我确实向有关部门检举过。我也相信我们的政府和法律是公正的,能够作出最合理的解决。”
透过这封2008年1月28日于芬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检举信,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这7名队员的身上,均存在着于芬本应拿到的奖金,但于芬只拿到15.7万元,其余都没能拿到。
检举信中提到:“根据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4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2年内应享受同等奖励,2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比例发放奖金。以上清华队员从离开我到获世界冠军等获奖名次的时间均未超过规定发放奖金的范围,但令人不解的是,几乎90%以上的奖金均未发放给我。而国家队奖金的发放惯例是由跳水队负责人上报,游泳中心批准方能发放。那么我近10年的奖金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到底报给了谁,而又最终落入谁的手中了呢?”
细节披露
累计被扣奖金达几百万之巨
检举信举例说,2000年悉尼奥运会结束之后,湖北省对夺得女子3米板金牌及3米板双人银牌的伏明霞进行了奖励。按理,于芬作为伏明霞的主管教练,也同样会有奖励,但于芬却一直未能拿到。几经周折,于芬才从湖北体育局相关领导那里得到这样的回答:“于芬的奥运会奖金全部交到了国家队领队周继红手上。”2000年悉尼奥运会湖北给予教练的奖金是:金牌30万元,银牌20万元!
虽然检举信中于芬并没有给出自己未能拿到的奖金究竟是怎样一个数额,但她表示:“近10年来,我培养的运动员多次获得国内外赛事的冠亚军,按照有关规定,作为他们的教练,我理应享有相当数额的奖金,累计下来已达几百万之巨。”
周继红曾因奖金清单摔电话?
检举信还披露了这样一个细节:2001年,清华的领导就曾经给周继红打电话索要于芬的奖金清单,但周继红竟然摔电话不予理睬。
“自周继红接手国家跳水队后,她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克扣我的巨额奖金,无论这笔钱用在何处,都已经构成了贪污罪,都是对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这个事情,只要认真追查是很容易查清的。”于芬说。
双方发言
周继红:不方便表态 账目很清楚
周继红也针对此事作了回答,她说:“关于奖金的问题,跳水队这边没有财务,是由游泳中心的财务来整体负责的,每笔账目都应该是很清楚的, 从我1998年到跳水队以来便是如此。其实关于于芬反映的问题,中心早已回复过她,我现在不方便就这件事情进行表态。”
于芬:举报不掺杂个人恩怨
近日,中国游泳协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则“关于组织国家跳水队集训的通知”,之前曾经多次提出渴望重返国家队的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和她的队员们均“榜上无名”。加上近期“于芬检举侵吞奖金”风波愈演愈烈,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惹来众人猜测。对于落选国家队教练组以及检举侵吞奖金等热点问题,于芬教练并没有回避:“关于奖金的问题我以实名向相关检察机关举报。我是用事实说话,没有丝毫的个人恩怨。而我想进入国家队教练组,与奖金问题没有联系,也不是与周继红的个人恩怨。”
本组撰文 木人
官方回应
总局表态 不存在侵占奖金问题
昨日,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负责人证实,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2008年1月30日,我们收到于芬反映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问题的举报信。在备战奥运的关键时期,原本不宜兴师动众地进行调查,但是考虑到于芬是署名举报,并且游泳中心也希望把问题讲清楚。经监察局协调,游泳中心组织人员就于芬举报信中提及的7名运动员18笔奖金发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其间翻阅了有关财务资料,除于芬自己领取的奖金外,其他奖金由5人代为领取。核查结果表明,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奖金问题。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