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胡审兵
本报讯 对二手房交易实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返还的优惠政策,马上就能执行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办公室获悉的。缴纳契税时对首套购房的界定办法也已明确。
仨地方可办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返还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房产新政,11月1日起,本市二手房交易时,实行缴补分离,由市财政部门暂按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市、区两级财政所得部分全额补贴。市财政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他们已草拟了详细的实施办法,将在最近两天公布实施。据介绍,二手房交易者,在正常向市税务部门办理窗口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后,就可以在郑东新区市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契税征收窗口、百花路上的原老房管局一楼的二手房交易大厅契税征收窗口和位于政通路103号的郑州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归属于市、区财政部门对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返还。
新的办法会规定执行的起始时间。据了解,目前国家对个人买卖住房所交营业税按照购房时间、房屋面积实行不同的税率,大致为成交额的5.5%,个人所得税税率为成交额的1%。
另外,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虽然目前还没有接到文件,但市税务部门已经按照规定执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也就是说,买卖一套40万元的房子,可以省200元印花税。
在高新区有房,可能还享受市区首套房待遇
房产新政中,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按房价的1%征收,首套房证明由市房管局出具。但首次购房的标准如何界定,许多市民都不明白。
昨日,市房管局对此解释称,目前市民买房,已经实行微机管理,购房人的信息都存入微机系统。只要在市房管局的微机系统里,查不出购房人名下有房产即可。而此前单独购房、与其他人共同购房、购买房改房和安置房,均不属于首套住房。
在百花路上的老房管局11楼郑州房产档案馆,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郑州高新区房产信息目前还没有与全市的信息联网,如果市民在高新区有房产,则无法查出是不是首套房。这就意味着,在高新区拥有房产的人,在市区再买一套房可能还享受首套房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