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抢劫母亲钱财的马某被荥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19岁的马某中学毕业后不务正业,家人管教也不听,父母无奈将其撵出家门,但马某却毫无悔改之意,没钱花的时候,经常到母亲开的小百货商店里偷东西。次数多了,就引起了其母的注意。有一次马某又没钱花了,来到母亲的商店里想偷钱,无奈其母看得很紧,得不了手。他恼羞成怒,找来绳子将母亲的双手捆绑住,强行从其母亲身上抢走2200元,并将母亲的嘴唇弄伤。其母对儿子的所作所为实在难以接受,思前想后,最后报了案。通讯员 冯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