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娟
本报讯 自11月15日起,我市居民用热将由每日每平方米0.165元调整至每日每平方米0.19元。同时,我市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当煤炭到厂价格在一个周期内(不少于一年)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低或调高热力价格。这是记者前日从市政府获得的消息。
8月15日,市热力总公司再次向市物价局提出调价申请。根据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对该公司2005~2007年度经营情况的监审结果,考虑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新增供热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的有关政策精神,我市决定适当调整集中供热价格。对于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支,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措施予以适当缓解。
据介绍,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由每日每平方米0.165元调整至每日每平方米0.19元,按计量表计费由110元/蒸吨调整至130元/蒸吨;其他用热按面积计费由每日每平方米0.22元调整至每日每平方米0.28元,按计量表计费的原企事业单位用热、企业生产和其他经营性用热合并执行其他用热价格190元/蒸吨。同时,我市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当煤炭到厂价格在一个周期内(不少于一年)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低或调高热力价格。
今冬我市采暖期仍为120天,从2008年11月15日~2009年3月15日,室内温度执行行业标准。
今年,市政府除了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供热企业先期购买供热用煤外,同时,对低保家庭给予冬季取暖补贴。据统计,市区(不含上街区)共有8548户低保户,这些低保户不论是否采用集中供暖,每户一次性补贴210元,共计179.508万元。从11月15日起,凭市民政局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即可到民政部门领取。补贴资金从郑州市价格调节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