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中院的冯海明说,大家都知道铁棍山药是河南特产,可是经营铁棍山药的个体户贾微微就被告上了法庭,因为原告说,贾微微经营的铁棍山药侵犯商标专用权。
“铁棍”注册成山药商标
铁棍山药产于焦作市温县地区,《温县志》及清代《农学丛书》都有记载,它在食用、药用方面均有价值。
2003年3月,温县农科种业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取得了“山药”(未加工)“铁棍” 文字+图形注册商标。
2003年6月,焦作市伟康实业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取得了“山药”(未加工的中药材)的“铁棍”文字注册商标。
2005年,温县铁棍山药专业合作社与两家公司分别签订协议,获得了商标的独家使用权,并于2006年4月获得商标局备案。
而个体户贾微微的铁棍山药经销店出售的山药,产品外包装上就印着“铁棍山药”4个大字。
温县铁棍山药专业合作社认为,这造成了顾客分辨不清楚山药的来源、是否正品,损害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其停止出售此类“铁棍山药”,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5000元。
政协委员说:他理解的“铁棍”是对特定品种山药的统称
法庭上,温县铁棍山药专业合作社摆出了《本草纲目》、《中药大辞典》等众多大部头的书籍,以证明温县才是铁棍山药的正宗产地。同时还提出,正是己方花了大力气、大价钱为铁棍山药打广告、做宣传,才使得铁棍山药这么广受消费者关注和喜爱。
贾微微在答辩状中提出,“铁棍山药”的叫法古已有之,是温县地区栽培的怀山药的一种,“铁棍”系该种山药的通用名称或俗称。在法庭上,只有初中文化的她表示:“以后不做了不就行了。”
昨日恰逢市中院知识产权庭集中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代表等旁听案件庭审,并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表意见。
“我觉得,此类商标的使用有问题。”市政协委员秦自成在庭后的座谈会上说,作为一名普通市民,“铁棍山药”在自己的概念中就是一种约定俗成,对特定品种山药的统称。对于许多此类名称,该是商品名称还是商标,应该进一步给予明确认定和划分。但他的意见并不参与法院审理本案。
鉴于案情复杂,法院宣布休庭合议,定期宣判。晚报记者 张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