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8日,管城区法院率先在我市法院系统采取了司法拘留转刑事拘留的措施,将“欠钱不还”且转移、隐藏财产的被执行人刘文龙刑事拘留。昨日,刘文龙在其家属送还欠款后获得取保候审。
被刑拘者刘文龙欠他人货款7万余元,并一直拖欠不还。在管城区法院做出判决后,依然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并转移、隐藏了其个人拥有的一辆价值11万元的中华轿车。为了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11月18日,管城区法院做出对刘文龙由司法拘留转为刑事拘留的决定。
11月21日,刘文龙被刑拘的第4天,其家属将未履行的执行款以及执行费用共3.5万元送到了法院,“赖”了一年多的执行款终于归还到债权人手中。昨日,刘文龙在得到取保候审后,赶到管城区法院承认了错误并写了份检查,其态度非常诚恳。
管城区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贾海宏表示,由于刘文龙将钱送还履行了义务,并且认错态度较好,法院会考虑情节,对其进行从宽处理。
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