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圣诞节、元旦和春节的到来,一些精明的商家一进入到12月份就开始打起了礼品券收购的算盘。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一些专营或兼营礼品回收的小店生意逐渐红火起来。而购物券成为一些礼品回收店的“新宠”。
晚报记者 谢宽 实习生 童聪/文/文 赵楠/图
内幕:“钱”途可观
在农业路上的某礼品回收店,记者看到墙面上醒目地写着“回收礼品购物券名酒”几个大字,如对联般地排列在门框上。在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里,中间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类烟酒礼盒,有软硬中华、三五,还有五粮液、茅台、剑南春等。
像这样的小店在郑州市内随处可见,他们大多分布在一些家属区周围。据了解,这些购物券一般按照票面价格的八折回收,然后收购来的购物券按照80%到90%再卖出。回收礼品的小店从中挣去差价利润。
“开这个店也是顺应了市场行情,一些商场返券促销,给我们带来了商机,比方说购物券,我们可以按面值的80%现金收购。”小伙告诉记者,回收购物券是最近才兴起来的,虽然目前来卖的人不多,但市场潜力大。但当记者表明身份时,小伙子收起笑容,称什么都不知道。
深思:是礼品交易还是销赃渠道?
礼品回收店是近几年才出现的市场“怪胎”,呈愈演愈烈的发展态势,其“回收”礼品的范围越来越大,档次也越来越高,还包括各种补品与各种购物券等等。一些人以低价卖给回收者,并且卖者为什么能接受如此“低价”?其实说到底,礼品回收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的商品交易。
某法律资深人士认为,以商业交易为目的的收购二手礼品行为属于非法行为,这种打着礼品回收名义的街头小店不但存在严重的偷漏税现象,还给违法犯罪提供了销赃渠道。如果将收受的贿赂通过“礼品回收”的方式变成现金,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变相“洗钱”行为。
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称,国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礼品回收行业进行规范,经营者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可能包括烟酒等,但具体到要求申请单独从事烟酒回收这一行业的,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任何公司都不得超过其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一旦发现,工商部门将对此进行调查和处理。
声音:褒贬不一
目前,卖出礼品者大致可划分为两类。一部分是市民因逢年过节亲朋好友赠送的礼品吃不完,用不了,消费不掉而拿去卖掉,这一类估计占的比重是较小的。另一类,就是个别当权者手中多余的礼品,这是主要供给者。正是他们源源不断的供货,才有力地促生了礼品回收业务的红红火火。而对于礼品回收这一行为是否合理,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
黄河科技大学的刘老师认为,礼品回收生意的红火与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腐败,有人送礼,有人收礼,才会让权力集中的人手中有了多余的礼品,从而催生了礼品回收。同时,礼品回收又为受贿者实现其腐败利益提供了平台,为受贿者提供了销赃的便利渠道,助长了不良风气。再者,礼品回收扰乱了正常的烟酒市场秩序,容易造成假烟假酒在市场的泛滥。”
另外一些市民则认为,礼品回收有其可取之处。随着社会利益和关系的多元化,人与人交往越来越密切,人们之间需要频繁的沟通,而赠送礼品无疑是一种最常见的方式,每个人在扮演送礼者的同时也扮演着收礼者的角色。把自己消化不掉的礼品通过这种方式换成现金,远比让礼品过期浪费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