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随着天气变冷,市区不少商场、超市的空调开足马力为顾客送暖。而近两天,天气晴好,气温也有所回升,昨日记者走访了二七广场和北环附近的几家商场与超市,并测了一下室温,发现很多商场超市温度都在23℃以上,不少顾客脱了外套,挽了袖子,还是觉得热。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文 马健/图
室内室外温差大
忽冷忽热,孩子、老人最受不了
昨日10时左右,在二七广场附近的一家超市,记者用温度计测量的室外温度为12℃。走进超市,一股暖风扑面而来,温度计上显示商场内的温度为23℃。
“真热呀。”在超市逛了一圈的张先生一边说着一边把外套脱下来放入购物车内。“外面不是很冷的,超市里就有点热了,温差还是比较大,出门很容易感冒,特别是小孩子,很容易生病。”张先生说。
“今天本来想多逛会儿,可这里温度实在太高,走一会儿就觉得头晕,喘不过气来。”一位大妈走出超市说道。
下午6时左右,在北环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室外的温度为9℃左右,而超市内的温度为28℃,很多顾客不仅脱了外套,袖子也挽得老高。
感觉热的不仅是顾客,不少售货员也穿着夏秋季节的工装。有的售货员帮顾客试衣、找货,额头上直冒汗。
冬季室温不要高于22℃
超过这个温度会伤害人的体液、津气
在市区其他几家商场和超市,这种温度过高的现象依然存在。一名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应该为顾客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冬天要保证室内温暖,顾客会经常试衣,商场要保证顾客试衣时不受凉。另外,温度高低和客流量也有一定关系,很难随时调节温度。
据了解,如果供暖温度在22℃以上,会使得室内空气异常干燥,燥热环境会破坏人体内部的温湿环境,伤害人的体液、津气,使得人感觉浑身燥热、眼耳口鼻喉皮肤等处感觉干涩。
为节约能源,国务院2007年6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规定公共建筑内的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这些卖场温度显然有些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