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八大民主党派有望全部建立内部监督机制
有国内学者称,这标志着反腐制度建设已从执政党扩展到参政党
在刚刚结束的民进、台盟中央会议上,《内部监督条例》和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列入各自中央全会议程,并在会上获得了通过。实际上,在今年年底,中国八大民主党派有望全部通过类似的条例,并建立各自的中央监督委员会。有国内学者称,民主党派纷纷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标志着中国政坛的反腐制度建设已经从执政党扩展到参政党,是“反贪防腐制度领域建设的重大突破”。
12月3日下午,民进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民进《中央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同时,该会还通过了民进第一届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此前一天,台盟也审议通过了《台盟盟内监督条例》,并决定台盟中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其实,不仅仅是民进、台盟,包括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以及致公党等在内的中国八大民主党派都将制定相关的监督条例并成立相应的中央监督委员会。
民进的《监督条例》首先明确指出制定的宗旨是为了加强会内监督,而会内监督的重点则是中央和省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组织机构——中央监督委员会是会内机构,对中央委员会负责。具体内容则包括监督的依据、重点、内容、职责、关于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定和会员监督的责任、权利等。“民盟的中央监督委员会没有对外监督的职能。”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明确表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