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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建材供应商的爆料
网友热议南京将查处亏本卖房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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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南京将查处亏本卖房开发商

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通报了今年1~11月份江宁楼市的运行情况:江宁住宅平均房价为4913元/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上涨12.8%。他还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周久耕解释说,目前江宁有一家楼盘以5700元/平方米价格销售(含1100元/平方米的装修价款),等于毛坯售价是4600元/平方米,远远低于其成本价。“查处是担心造成开发商卷钱走人的后果。我要对老百姓负责。”(12月11日《现代快报》)

楼价高低只能市场说了算

商品低于成本价销售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利于公平竞争,从这点看房产官员的话似乎有些道理,但房价还远未到低于成本价那一步,统计数据显示:11月70个城市房价同比上涨0.2%;尤其是此官员所管辖的范围内,今年1~11月份房价较去年同期反而上涨了12.8%。此官员凭啥说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要进行查处,可见其“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怕房价涨,唯恐房价降。

楼市价高价低只能由市场说了算,你即使是查处,要跌的还是要跌,要涨的自然会涨,如果房屋卖不出去,转化不成商品,即使价格再高,也是虚张声势。到头来只会亏得更多,损失得更大。该官员的话语对房产商来说是一种误导,对老百姓来说是一种伤害。

罗瑞明

房产局为何“太监不急皇帝倒急了”?

根据周局长的说法,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开发商的理由是,一、“江宁的房价没有多少泡沫”,当地房价一直处于上涨趋势;二、因为没有泡沫,赔本卖房的开发商,很可能“只为一时套现”。

如此互为因果的推理,简直不堪一击:既然当地房价一直在涨(据悉,江宁今年住宅均价为4913元/平方米,上涨了12.8%;二手房销售均价为4353元/平方米,上涨13.74%),当地房地产泡沫存在的原因和事实,应该和全国其他地方别无二致。那么,“没有多少泡沫”的结论,又是从何得出的呢?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是,泡沫存在与否、是否是赔本卖房,得出准确结论和理应喊冤叫屈的,应该是开发商才对。在此,当地房产局缘何越俎代庖呢?如果不是越俎代庖,是不是房产局联手开发商唱的双簧呢?如果不是唱双簧,房产局此番的举动,到底是为稳定当地房地产市场信心,做出的高调表态,还是给那些不安分守己、企图破坏房价坚挺联盟的开发商“打预防针”,警告他们“最好老实点”呢? 李唐

房产局长不是在担心高价地皮受冲击吧?

江宁房产均价是4913元/平方米,而据周局长说,跌破成本销售的房子保本价是5500元/平方米,真让人不明白这些房子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居然比当地房屋均价还高。

当然周局长也说了,楼盘是2006年、2007年拿的地,楼面地价都在2800元~3200元/平方米之间。这说明房价高与政府高价卖地分不开,也就是说,在高房价让百姓无力购买的时候,政府却在赚取高额利润。

那么,担心跌破成本销售影响其他楼盘价格的背后,是不是也是担心房价一旦跌破成本,政府卖地就不会卖出这么高的价钱呢?当然,房地产价格里据说还有巨额的腐败成本,不知道江宁的房地产市场怎么样,也许是干净的吧,否则这位局长怎么会如此理直气壮地维护百姓利益不受损失呢。瞿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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