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特侦组昨日下午在台北宣布,陈水扁等人涉及“机要费”等案,于当天侦查终结,将陈水扁、扁妻吴淑珍等14人,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名提起公诉。检方没有透露对陈水扁具体求刑刑期,但表示将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等3人则是“从重量刑”。
台湾前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前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出纳陈镇慧,吴淑珍兄长吴景茂、嫂子陈俊英、好友蔡美利及其弟弟蔡铭杰、蔡铭哲,力拓公司董事长郭铨庆和原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这10名被告因自白或配合侦办或态度良好,检方请求减轻或免除刑罚。陈水扁一家中,只有陈幸妤没事。
陈水扁夫妇贪了7.8亿元新台币
众所瞩目的首批扁家四大案,侦结行动昨日尘埃落定。包括“国务机要费”、洗钱、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等四大案,起诉书全文多达281页。陈水扁和吴淑珍在“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案及南港展览馆三大弊案中,不法所得高达新台币7.8亿元。
检察官侦办后认为,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04152395亿元;陈水扁利用职权,藉科学园区管理局于2003年、2004年间以“先租后购”方式,由当局向达裕公司购买坐落在龙潭科技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并变更为科学工业园区部分,与吴淑珍及居中牵线的蔡铭哲、时任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的李界木等,共同收受贿赂1198万美元,其中陈水扁、吴淑珍分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和600万美元。另外,吴淑珍于2003年、2004年间,通过蔡铭哲居间牵线,以由前“内政部长”余政宪泄露评审委员名单的方式,协助郭铨庆取得“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收受郭铨庆交付的贿款273.55万美元。
起诉书表示,陈水扁、吴淑珍就上述犯罪之不法所得,总计为新台币4.94152395亿元及美金873.55万元,合计约新台币7.8亿元。
为隐匿上述因重大犯罪所得的财物,陈水扁、吴淑珍与陈致中、黄睿靓,通过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郭铨庆等人的协助,分别以掩饰、收受、寄藏或代为寻觅不知情人士帮忙汇款等方法,将上述犯罪所得的款项汇到境外银行隐匿。
“最严厉之刑”就是无期徒刑
检方表示,陈水扁犯罪情节重大,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且犯案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以其担任两任当局领导人,竟知法犯法,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吴淑珍利用当局领导人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求从重量刑。陈致中、黄睿靓因直系血亲共犯洗钱罪原本可以减轻其刑,但两人至今未交代所掌握的海外资产,恶性不轻,请法院对两人从重量刑。其余被告因自白或配合侦办或态度良好,依法请求减轻或免除刑罚。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最严厉之刑就是无期徒刑。”
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在记者会上表示,由于全案尚有未侦结部分,因此陈水扁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检方将请法院继续裁定羁押陈水扁。据了解,追查陈水扁一案的特侦组8位检察官3个月来只休假1天,清查了上千个账户,发动了多次搜索行动,约谈了300多名相关人士。
吴淑珍仍称海外的钱没有不法
吴淑珍昨日通过电话向律师表示,这些海外的钱是政治献金以及选举结余款,绝无不法。而陈水扁的委任律师郑胜助说,这件案件起诉并不意外,但是押人取供确有争议,检察官所指控的“都不是事实”,这件官司的本质是清算“前朝官员”。
民进党方面昨日傍晚召开记者会,主席蔡英文表示,陈水扁是民进党的一部分,民进党呼吁陈水扁勇敢面对“司法”,同时要求停止羁押陈水扁。前民进党“立委”沈富雄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大家担心检察官会对陈水扁家放水,现在看来,检察官并没有听信他家的谎言,他家有四口人被一网打尽,大家可睡个好觉了。”据新华社、《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