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店老板
赊账给小学生
有个法律规定
10岁以下孩子赊账,家长可以不还
昨日,李女士说,在农科路小学读三年级的孩子告诉她,说小学附近有两个小商店,孩子可以在这里存钱消费,甚至还赊账消费,有的孩子在那里欠了几百块,甚至有些孩子存的钱是从家里偷的,她觉得这样的经营方式会对孩子成长很不利,希望本报关注。 晚报记者 董洪刚 汪永森 实习生 李琳
“阿姨,这个我拿走了,给我记下吧”
这两个小卖店位于农科路和政七街交叉口附近,距离农科路小学有100多米。
昨日11时40分,学生放学时间,这两个小卖店的生意非常红火。有一个孩子拿着两包小商品,对商店老板说:“阿姨,这个我拿走了,给我记账吧。”店老板听后,在一个小本子上画了画。
在该小学附近,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小学生。
一名六年级的学生说:“我们老师不让我们去那个小卖店存钱,但是还有同学去存钱,有一个同学一次存了几百块。”
一名四年级的王姓同学说,他们班的小龙(化名)经常从家里偷钱存放在小卖店,缺东西了就去买。“有一次,他欠了小卖店500多块钱,被爸爸狠狠地揍了一顿。”
一个五年级孩子说,他们班有一个同学也欠了几百块,每次老板见到他都催账。“都留了家庭住址,还有班级,欠钱不还人家老板会找老师的,不少同学都被告到学校了。”
而中原区外国语小学、桐淮小学和汝河新区小学等几所小学,也有很多学生反映可以在学校周边小商店赊账买东西,几元钱甚至几百元的都有。
教育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需要多部门配合
对此,市教育局宣传处副处长张莹说,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也很差,商家也正是利用孩子这样的弱点进行经营的。有的孩子赊账欠钱了,他们只有从长辈那里要,甚至出现欺骗的行为。有的欠得多了,不敢要钱,很有可能去偷。“但是治理商店难度非常大”,对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是件系统的事情,需要多部门配合。
律师:10岁以下孩子赊账,家长可以拒还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治国说,商店赊账的做法不妥,赊账商店有向家长提前告知的义务,否则,一旦形成法律诉讼,店家将要承担更多、甚至全部的民事责任。依照民法规定,小学生家长可以拒付10岁以下孩子赊的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