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施行
我市将有10万人可申请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
本报讯 2008年10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市民政局已完成了全市低收入家庭的初步调查,目前,共有城市低收入家庭4万户、10万人,他们将可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