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4版:要闻快读 上一版3  4下一版
郑州市民家门口可放奥运烟花
杨澜要把国际顶级演员带到河南
李隆当选“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
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
省高院又聘15名廉政监督员
李柳身到市艺术工程学校作形势政策报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李隆当选“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
继任长霞、王百姓后,这是我省民警连续第三届获此殊荣

□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苏银海

本报讯 1月10日晚,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鲜花似海,掌声如潮。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这里举行,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郑州市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李隆和其他九名当选人在这里接受表彰。这是继我省公安民警任长霞、王百姓连续获得第一、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后,河南民警再获殊荣。目前,河南省也是全国唯一连续三届获得“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荣誉的省份。

经了解,李隆入伍13年来,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抢险救援尖兵” 荣誉称号、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 荣誉称号,并荣获“五四青年奖章”;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尖兵”,被评为河南省第四届“杰出青年卫士”。特别是在2008年5月赴四川抗震救灾战斗中,他为成功营救被困104个小时的李青松和被困124个小时的卞刚芬做出了突出贡献,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命救援的奇迹,2008年7月,李隆被公安部授予“抗震救灾尖兵”荣誉称号,并荣膺2008年度“中国骄傲”;2008年10月,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2008年11月,被评为全国消防英雄;2008年12月4日,当选2008中国年度法治人物,成为全国公安系统唯一一名当选者。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