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申报
昨日,记者从省文化厅获悉,日前,第二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正式开始,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所在县、省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此外,不是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在提交各方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后可联合申报。申报时限截至2009年3月15日。
据了解,申报项目要求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在当地具有突出历史、文化和科学等方面价值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同时具有展现地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在一定群体或社会生活区域内世代传承并活态;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必须是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晚报记者 杨宜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