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店小老板
这10块钱挣得不值
□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赵雅丽
本报讯 一手机销售店老板李某把107部淫秽视频复制给顾客,获利10元。昨日,警方以李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请高新区检察院批捕。
来自洛阳的30岁李某,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岔河村经营一手机店。2008年12月8日下午,李某以10元的价格将自己电脑中107个淫秽视频复制给顾客庞某。随后,庞某到南岗村一网吧看他下载的黄色影片,被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警发现。
民警在李某的电脑中发现400多部涉嫌淫秽录像片。李某说,从2008年6月开始,他大约给10个顾客下载过黄色电影,获利80多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结论为,李某复制给庞某的107部影片,均属淫秽物品。线索提供 钟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