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日对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原副局长陈旭明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对龙岗区内歌舞娱乐场所隐患未能积极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舞王俱乐部长期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治安问题严重、消防设施不合格等各类隐患,最终造成该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