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华 通讯员 杨灿玲
本报讯 “2月5日才该抄表,到时价格该怎么算?”昨日,本报报道从2月1日起,天然气价格正式上调,市民张先生属于抄表用户,对于会如何计费很迷茫。记者从市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涨价后根据不同用户,燃气涨价后的计费时间和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民用普通表用气,2月份抄表用户扔按每立方米1.6元计算。
2月份3月份抄表计费方式不同
民用普通表用气,目前抄表方式分单双月抄表,对2月份抄表用户,仍按原每立方米1.6元价格执行。对3月份抄表的用户,抄见气量后由市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其本周期内用气量除以用气天数计算出日均用气量后,对其1月份气量仍按原价格执行,在此基础上再给予7天的原价格优惠。其余部分用气量按新阶梯气价执行。市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一负责人称,“实际上是让用户多享受7天的原每立方米1.6元的价格优惠”。
民用IC卡居民用户,按照每2个月为一购气周期。在一个周期内购买气量在100立方米及以内的部分按每立方米1.9元的气价执行,超出1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每立方米2.2元的气价执行。如在本周期内购买量未超过100立方米的部分,不累计到下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