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刚领 通讯员 宋金亮
本报讯 2月3日,本报以《工行房贷七折利率延期执行》为题报道了原定于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工行房贷自动转为七折延期执行一事。昨日,此事有了最新进展。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发布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实施细则,2月10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
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据工行河南省分行有关人士介绍,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则,客户无需到工商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工行可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调整。
此外,为更好地引导客户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工商银行还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了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经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亦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同时,为严格借款人信用管理,对于此次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商银行将取消对该客户享受七折的优惠利率。
工行河南省分行有关人士表示,工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向贷款经办行具体咨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及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