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各界对于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薪酬的质疑之声愈发强烈。近日,财政部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图加强对于国企高管薪酬的管控工作。意见稿具体内容曝光,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
记者从某金融国企了解到,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要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性收入和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的最大值为70万元人民币,最小值为5万元人民币。
绩效年薪与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以基本年薪为基数,其绩效年薪一般控制在基本年薪的3倍以内。由此得出,金融企业负责人总薪酬不应大于其对应的基本年薪的4倍,其最大值为280万元人民币。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绩效评价得分最终结果分为五种类型,当考核结果为E类时,其绩效年薪倍数为0。因此,一个金融国企高管的理论最低年薪为2.5万元人民币。
《办法》还规定,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列入企业成本。当宏观经济明显下滑或金融企业出现重大资产损失的,应当从低确定最高基本年薪。
读一赠一
国泰君安“百万年薪”
近日,国有控股的国泰君安证券被曝2008年薪酬及福利费用高达32亿元,由此计算该公司人均年收入近100万元。
有权威分析人士表示,该办法发布实施后,诸如国泰君安证券、招商银行等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必须完全执行。
中国平安尽管股权结构比较复杂,但作为国有参股企业,也要参照执行。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