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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犯熊振林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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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特大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
凶犯熊振林被判死刑
连写两封《悔过书》,自称要努力回报社会,希望能活命

9日,湖北随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当庭没有提出上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出对熊振林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请求,被法院当庭驳回。熊振林连写两封《悔过书》,希望法律给他一次活命的机会。其代理律师表示,熊振林是异想天开。据新华社电

庭审现场

说得最多的是“没有异议”

昨日上午9时整,不大的审判庭内有200多人参加旁听,其中包括8名受害者家属。开庭后,熊的母亲詹红英悄悄坐在了旁听席一角。整个庭审过程中,她都抿着嘴唇仔细地听,偶尔将头放在前边的靠椅背上。

“被告人熊振林于2008年9月与妻子刘季华离婚后,欲与朱德清结婚未能如愿,与刘季华复婚未成,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杀人报复社会的念头……”公诉人宣读了证言证词,并当庭提供了熊用于作案的斧头、鱼叉等凶器。熊低着头,没有看他杀人时用的凶器,也没有看他杀人和藏匿尸体的现场照片。直到审判长提示他确认一下时,他才瞟了一眼,然后又迅速低下了头,连说了几次“没有异议”。

回答审判长提问及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词时,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有异议”。其他多数时间,他都低着头,偶尔抬起头皱着眉头看一眼发问人,或闭上眼睛沉思一会儿。庭审过程中,熊情绪稳定,眼里依然带着一丝倔狠,甚至当审判长当庭宣判对他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他也没有惊慌失措,似乎判决结果在他意料之中。

尽管熊当庭没有提出上诉,但其辩护人刘贻荪律师分析:以熊振林的性格来看,他估计会提出上诉。

指望大赦

曾两写悔过书指望国庆大赦

熊振林在15个小时内连杀8人,有的是为了练胆,有的是为了报复,有的是因为“拈不上筷子”的小矛盾。据警方侦查和熊振林本人的交代,熊振林每杀一个人,都要认真确认对方是否死亡,一有怀疑就再用鱼叉刺胸、用斧头砸头。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熊振林对自己的性命却看得非常宝贵,落网后苦寻求生的可能。

悔过书中自称“聪明善良”指望“大赦”

在看守所中,他写了一封给律师和记者的《申请书》。1月29日,他又接连写了两封《悔过书》。

他在《申请书》中写道:1.事发时被告喝了过量的酒,有刑警的笔录和照片为准。2.被告半年来精神忧郁,晚上老睡不着觉,建议进行鉴定。3.被告认罪态度良好。4.被告愿尽最大力量赔偿。5.被告认为今年为建国六十周年,党和政府会不会大赦?请求给一次生的机会,感激不尽!

他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其实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人,只是因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击、生意失败,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坏事,给别人的家庭带来了伤害,我深表后悔和自责!深表歉意并愿意积极赔偿!我这个人聪明、善良,头脑灵活,吃苦耐劳,而且年轻力壮,恳求党和政府给我一个生的机会。我会加倍努力,回报社会,多做一些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事。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责和歉意!党和政府如果能给我一个生的机会,让我在劳动中自责,在汗水中灵魂受到鞭打,心灵得到洗礼,获得重生,我感恩不尽!

律师认为“大赦”属异想天开

刘律师介绍,熊振林指望获“大赦”,这有点异想天开。特赦则指国家对较为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

作案经过

蓄谋已久,作案工具是斧头鱼叉

开庭前夕,记者通过有关部门,首次还原了熊振林连杀8人的详细作案经过。

为除妨碍和壮胆,先杀4名雇工

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熊振林先后准备了斧头、鱼叉、铜锁等作案工具。2009年1月4日,为排除妨碍和为杀人壮胆,早上6时许,熊与在自己废品收购站长期打工的王万金、龙家富在废品收购站吃早饭喝酒时,将两人灌醉,然后将二人骗至废品收购站院里的猪圈内,用斧头将被害人打倒后,再用鱼叉刺其胸部,将二人杀害,并将尸体藏匿在猪圈内。

7时30分许,熊振林将常在其收购站打零工的丁永兰骗至废品收购站。因丁永兰在熊振林离婚后,曾经给其前妻刘季华介绍过对象,熊振林认为丁永兰干扰了其与刘季华复婚,于是用同样的手段杀害了丁永兰。随后,熊又将在其废品收购分店打工的张家国骗至家中并杀害。只因熊认为张家国帮其负责分店收购废品时经常侵占钱款。

怕败露,再杀两人灭口

1月4日上午9时30分许,熊振林用摩托车将常在其废品收购站打零工的徐海芳接来,并将其杀害。下午2时30分许,熊振林正在厨房清扫地面血迹,居民閤光秀到收购站卖废品时发现了地上的血迹,熊振林以“是猪血”搪塞了过去。为免事情败露,熊振林将其骗至饭厅并杀害。

怒杀情人,扯断电话线锁其门

1月4日晚上8时许,熊携带斧头、鱼叉及两把铜锁,骑摩托车前往朱德清家。两人再次谈到结婚的事。朱德清表示,因儿子反对,不可能同熊振林结婚。1月5日凌晨零时许,朱德清让熊离开。熊一气之下,从地上拿起斧头,砸向朱德清的头部,又用鱼叉刺其胸部,致其死亡后用棉被掩盖尸体,然后在朱德清家寻找钱物。就在此时,在另一张床上熟睡的朱德清的孙子被惊醒哭泣,熊将其杀害。随后,熊振林扯断朱德清家的电话线,拿走朱德清的手机,用带来的一把铜锁将朱德清的门锁上,回到收购站。

作案后心虚,花60元乔装开溜

1月5日凌晨5时许,熊振林逃至随州城区,在天生街一个体旅社老板吴某处,花60元购买了3件旧衣服及一顶帽子,换下自己所穿的衣服离开随州,逃至武汉、海南三亚等地。

临刑访谈

提出鉴定精神病希望被判死缓

武汉律师刘贻荪接受委托成为熊振林的辩护律师后,于2月2日下午在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熊振林。刘贻荪说,熊振林当时戴着手镣、脚镣,会谈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熊振林看起来精神状态还不错,语速较快。

刘律师:收到起诉书了吗?对指控事实有无看法?

熊振林:收到已看过了。事实属实。

刘律师:你有什么要求?

熊振林:我想被判死缓,想活命。

刘律师:如果你一时冲动,仅伤害个把人,可能得到谅解,为何一口气杀了8个人?(熊振林沉默)

刘律师:你珍爱自己的生命,为什么就不能珍爱他人的生命呢?

熊振林:我还年轻。我要为国家作贡献,我会开拖拉机。如果不能,我愿意捐献遗体。

刘律师:你还有什么看法?

熊振林:这之前半年,我精神忧郁,睡不好,可能有精神问题,希望进行鉴定。

据《长江商报》《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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