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骗了“大姐”9000元
本报讯 71岁的张濡以做树苗生意需要资金并许诺高额回报为诱饵,一年多时间,骗取75岁的宋老太现金9000元。昨天,二七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濡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06年12月,张濡在人民公园认识了家住铭功路的宋老太,当时张濡身上只有6角钱,连吃饭都成问题。第二天,宋老太主动给了张濡10元,张濡看这个老太太很单纯,就认她当“大姐”。从此,他就把宋老太当成了自己的“钱包”,想方设法骗钱。
张濡弄了些小广告和一张毕业证及一些建筑设计图的复印件,骗宋老太说自己搞绿化买卖树苗,向其“借”钱。张濡说自己每次骗她200多元至2000多元不等,到2008年7月共骗取9000多元,供自己吃喝玩乐。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卫香香 孟照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