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随着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被中央正式批复,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大幕徐徐开启。目前,全国范围的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已进入最后审批和实施阶段。截至1月20日,北京、上海、重庆、陕西、河南、宁夏、云南、吉林等17个省(区、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获批准,并将陆续向社会公布;其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正陆续上报。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五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此轮改革内容丰富、任务明确,其主要任务有四大项: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已经获批的17个省(区、市)在积极探索实践“大部门”体制、加大机构整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将政府职能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而在管理体制方面,中央明确提出,此轮改革将继续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对此,郭庚茂省长专门强调,“精简、统一、效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我省政府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设置,原则上和中央的机构设置上下对口,这样便于衔接和提高效率,同时也根据河南自身实际和发展特点,设立有河南特色的部门。省市两级的政府机构改革,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县一级的政府机构改革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综合《人民日报》《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