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丽君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实施《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据悉,郑州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事业单位,研发成功的项目符合郑州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经济社会效益或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支出账目符合有关规定,研究与开发内容、推广应用及科技经费支出情况等通过科技、财政部门组织的技术和财务专家考核等条件的,都可以申请科技计划后补助专项经费。
科技计划后补助专项经费是指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科技项目,项目完成后,经单位申请,市财政、科技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核验收,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一定数额的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