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巴西签署原油进口合同,“贷款换石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日宣布,中石化已于近日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从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进口量达300万至500万吨的原油进口合同,油价将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此外,中石化、国家开发银行还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就石油贸易、融资支持等签署了谅解备忘录,贷款将主要由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向中国的石油出口收入来偿还。有消息称,这笔融资的数量为50亿至100亿美元。根据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公布的消息,该公司还与中石油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未来将可能向中方出口200万至300万吨原油。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