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新星”号货船被俄罗斯边防军击沉一事,俄罗斯外交部于2月19日发表声明说,俄边防军开火行为是合法的。声明同时声称,“新星”号沉没并致多名中国船员遇难的责任全应由其船长承担。
“船长该承担全部责任”
俄罗斯媒体2月19日报道,俄外交部发言人安德烈·涅斯特林科说:“对于此事引发的悲剧我们深表遗憾。但全部事件责任应由‘新星’号船长承担,他的行为完全是不负责任的。”
涅斯特林科说:“鉴于‘新星’号货船违反了国家边界制度并非法通过俄联邦水域, 俄边防船13日凌晨赶到并要求其停船。在用尽一切手段后,当地时间10时10分边防船实施开火警告,但‘新星’号船长继续前进,船员对此也没任何反应。”
涅斯特林科表示,俄边防船10时51分又“被迫”开火仍无法阻止中国货船。当天17时,边防军“被迫”向中国货船驾驶室开火,最终货船停止前进。
他认为,中方船长对俄方几小时的警告信号置之不理,不执行俄方合法的停船要求。当船在恶劣天气下开始下沉时,俄方有两艘巡逻舰和一艘救援船参与了救助中方船员的行动。但由于风浪太大,救援船只无法接近出事的“新星”号货船。由此导致8名船员下落不明,或已遇难。
据《环球时报》
【中国态度】
向俄方进一步提出交涉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副部长李辉19日紧急约见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就俄罗斯军舰炮击挂塞拉利昂国旗的“新星”号货轮,致使该船沉没、7名中国籍船员失踪事件进行交涉。中方对此事保留进一步交涉的权利。
外交部欧亚司司长张喜云20日下午向俄罗斯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莫尔古洛夫提出交涉,表示中方对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20日就“新星”号事件的表态无法理解、不能接受,并再次强调中方的各项有关要求。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