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见习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
本报讯 我省将建设紧凑型城市和复合型城市,限制城市“摊大饼”式的蔓延无序扩张。昨日,省政府批转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将开展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2010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规划目标年。
经适房、廉租房用地重点保障
据悉,我省现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执行十几年,在规模、结构和布局上都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安排,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将以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为总的原则,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全面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建设边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保护责任和管制规则。
此次规划修编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规划目标年。市、县、乡都将要编制各自具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规划要在3月底前争取完成,县级、乡级规划要在6月底前争取完成。
逐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
关于规划修编的具体要求,我省强调,要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市、县(市)中心城区规模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发展规模,建设紧凑型城市和复合型城市。限制城市无序扩张,对于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模的,在用地上不予保障。
同时,我省还将逐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指标,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镇规划编制,合理调整农村建设用地的结构和布局,划定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范围、方向和布局,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迁并和村庄整治,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总规模。
省政府要求,在此次规划修编完成后,要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划定的基本农田要实行永久性的保护,除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其他一般不得修改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