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5000万元工业运行调节资金和2亿元服务业引导资金、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可缓缴并免收滞纳金……昨日,市政府下发《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即日起至年底,我市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融资、扭亏增赢、自主创新等方面的问题。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尚祎杰
政策解读
四大项目提高财政奖补标准
我市重点工业项目财政贴息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提高到5%;单个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贴息最高限额提高到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工业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可以不受贴息最高限额的限制。
经过国家、省和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补贴由原来的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分别提高到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
对企业节能技改项目,由按照设备投资额的8%提高到12%给予补贴。
对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项目,由原来按照其项目达产后实际节能效益的5%提高到10%给予补助。
设立2亿元服务业专项资金
今年起设立5000万元工业经济运行调节专项资金,用于重点企业流动资金紧急贷款贴息、优势行业重点产品收储贴息、煤电油运应急物资组织调度、扭亏增赢等。
设立2亿元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物流、会展、旅游、文化产业等服务业标志性项目加快建设。
产品占压的企业可开展存货质押方式融资
引导有色金属、装备制造、食品等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之间开展产业链融资,对贷款实行封闭管理;引导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稳定供应关系的企业开展订单融资;引导因原材料和产品资金占压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
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我市将建立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市财政注入5000万元,对担保公司担保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实施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还将新增3000万元注资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按增量1%给予奖励
在市政建设和政府采购招标时,优先使用本地产品。按照实际采购量比上年增量的1%进行奖励。支持企业开展营销宣传,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纺织服装及食品企业,按照宣传费的1%予以补贴。
新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要确保如期开工
重点搞好2009~2011年新3年行动计划10项工程350个重点项目,特别是30个重大发展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
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可缓缴并免收滞纳金
对全市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进行救助,对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分别由财政出资或借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对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支持困难企业在不违背最低工资前提下灵活设置工时
鼓励企业稳定岗位,减少裁员,支持困难企业在不违背最低工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缩短职工工作时间或采取轮换工作办法,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
确定1150家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市政府确定100余户企业为市重点服务企业。巩义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和中牟县要各确定100户左右重点服务企业。市内五区、上街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要各确定50户左右重点服务企业。按此计算共有1150家将成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