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4版:要闻快递 上一版3  4下一版
二环路将限制交叉口左转
我省布控
严密防范手足口病
汽车摩托车下乡
分别补贴10%和13%
广告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汽车摩托车下乡
分别补贴10%和13%

汽车摩托车下乡

分别补贴10%和13%

据新华社电 记者13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详细披露了具体补贴标准,标志着汽车摩托车下乡在全国正式启动。

根据1月份公布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从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实施方案》明确该“一次性财政补贴”的具体标准是“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

摩托车下乡方面,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

对于限购数量,方案明确规定,“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