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优抚对象住院费
“一站式”结算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
本报讯 本市将再次对特殊群体就医出台优惠新举措:今年起,优抚对象将可实现住院费“一站式”结算。
昨日,记者获悉,郑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共同出台《郑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根据要求,全市各县(市)区要在7月底完成本地的优抚医疗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同时,我市将首先在新密市进行“一站式”结算服务试点,在6月底前完成。
该办法将适用于我市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退役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
根据部署,各县(市)区都将设立优抚对象定点医疗机构,这些医疗机构要由民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卫生部门,把本地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优抚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凭证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及医疗服务费用减免待遇。
所谓“一站式”结算,是指优抚对象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按照规定享受的“医疗费用减免”“医保报销”“新农合补偿”“政府补助”在定点医院同步核算、一次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