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洗车行老板
偷偷把水表调慢
以盗窃罪被判罚金2000元
□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郭倩 张华
本报讯 昨日,一盗窃城市公共供水的洗车行老板,以盗窃罪被判罚金2000元。
王某原在自来水公司干过临时工,随后在中原区煤仓北街开了一家洗车行。去年王某在水表上做手脚,让水表走慢来降低洗车成本。去年11月13日,王某盗水行为被供水监察队发现,因涉嫌盗窃被警方抓获。经鉴定,王某盗用自来水价值1021.99元。昨日,中原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且盗用自来水所造成的损失已经追回,故在量刑时对其进行从轻处罚。
据了解,2007年1月1日,市政管理局等六部门出台规定,“盗水价值超过800元,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