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姚辉常
本报讯 再过几天,李海清跟郑州市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的定购协议就满两年了,可楼房所在地还是一片空地。前日,李海清站在这片空地上,无奈地说:“这房子啥时候能盖呀?我的利益难道就得不到保证了吗?”
定购两年的房子还是空地
李海清定购的“房子”位于荥阳索河路与万山路交叉口附近的鸿祥购物中心北侧,至今仍是一片空地,没有一点动工开建的迹象。
李海清很无助,他回忆说,2007年鸿祥公司要开发鸿祥购物中心二期住宅楼,有1号、2号两幢住宅楼。当年3月23日,他与开发商签订“定购协议”,定购了2号楼上的一套住房,并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1号楼去年四五月份就建成了,业主入住近一年了。可是2号楼始终未见动工。”他多次找到售楼部,售楼人员只说让他把房换到1号楼上。
“签定购协议前,1号楼就没有适合我们的房子了,现在更不会有。”李海清说,他始终不同意换房,只希望2号楼赶快开建。
业主遭遇疑似霸王协议
“开工还得等一两年。”鸿祥公司有关负责人魏建说,他们准备把2号楼和周边的土地一起作为三期来开发。
记者问:“既然2号楼是准备三期开发的,却按照二期来卖,这是否意味着鸿祥公司已经违反了合同?”魏建忙解释说,2号楼只是延缓开发,还应该是二期的。
“李海清遭遇了疑似霸王协议。”荥阳市消协的王伟说,从整个协议来看,所有条款都对开发商有利,对李海清不利,比如,协议没有规定什么时间签购房合同,没有规定2号楼开工时间、交房时间,这样,开发商就会任意解释,李海清就很被动。
开发商未取得售楼许可证
据荥阳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鸿祥公司既没有取得鸿祥购物中心二期的预售许可证,也没有取得三期的预售许可证,就向业主收定金,显然违反规定。他们将进一步调查,对开发商作出处理,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利。
“据我所知,定购2号楼的人不少,我想联合他们一起维权,毕竟一个人的力量太单薄了。”李海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