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所有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晚报记者 胡审兵 实习生 刘煜坤
本报讯 业主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成立业主大会需要什么条件?许多市民对此还不了解。昨日,市房管局在市区8个地方同时启动物业管理政策规范宣传月活动。
市房管局物业处负责人介绍,在2010年底前将对全市所有住宅小区(楼)全部实施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保洁、秩序维护和公共设施维修。无主管单位的由辖区办事处组织落实,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对居住分散的住宅楼,要进行划片整合管理。
据悉,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65家,管理各类物业面积达到5850平方米;累计备案业主委员会187个;全市物业维修基金净增3.8亿元,累计归集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