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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需要航母维护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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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需要航母维护海权
海上力量不够强大是中国海洋权益经常受侵的重要原因
印 度 1957年从英国购买了“维克兰特”号轻型航母,成为二战后亚洲最先拥有航母的国家。
泰 国 耗资4亿美元从西班牙订购的“差克立·纳吕特”号航母于1997年8月服役。
韩 国 由釜山韩进重工业公司建造的轻型航母两栖攻击舰“独岛”号,已于2007年7月2日服役。
日 本 最大的驱逐舰“日向”号3月18日正式开始服役。有分析人士称,“日向”号就是日本的“准航空母舰”。

近来,中国东海、南海上空风云骤起:日美要协防钓鱼岛,菲律宾立法侵占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登陆南沙群岛的弹丸礁和光星仔礁“宣示主权”。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遭遇严峻挑战。有一首脍炙人口的老歌这样唱道:“我爱这蓝色的海洋,祖国的海疆壮丽宽广。”那片广袤的海洋国土,对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记者专访了4位专家,对此展开探讨。

●陈新明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杨保筠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东南亚研究会副会长

●李国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鞠海龙 暨南大学国际关系系副教授

海洋维权,可以采取哪几种方式?

杨保筠:首先是在法律上,《海洋法公约》等一系列法令提出了各国在海疆上的权益。我们要用外交手段对国际和相关国家强调。其次是在国内,需要对民众普及海洋和海疆知识,认识到其重要性。此外,要行使主权,派海巡船、海巡飞机等加大对领海的监管,遇到情况要适当使用武装力量。

鞠海龙:虽然中国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仍然需要解决争议。通常情况下,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三种:暴力、国际裁判、政治与外交途径。首选还是政治和外交途径,通过谈判的方式来维护海洋权益。

如果有航母,海洋权益就不会受侵害了?

陈新明:海上力量不够强大,这是中国海洋权益经常遭受侵害的重要原因。打造航空母舰也是必要手段,没有航母的确很难。

杨保筠:要维护海洋权益,海军的作用是重要的,但并不是唯一的。然而,从历史教训看,没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就难以捍卫国家的领土完整,也难以真正维护中国根据国际法所享有的海洋权益。从长远来看,中国要实现海洋领土完整,必须建设一支与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护海洋权益相适应的海上武装力量,实现由“近海防御”至“远洋防御和作战”的海军军事战略的转变,使中国由海洋大国变为海洋强国。

鞠海龙:中国的确要发展航母,但要和中国的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军事工业与民用工业的良性互动等一系列问题结合起来。另外,中国有了航母,要用来为东亚、亚太乃至世界海上安全奉献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像有些国家,用它去控制自认为对自己战略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地区。

面临哪些挑战与纷争?

杨保筠:中国海洋权益的威胁主要来自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在《海洋法公约》中规定,中国拥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而现在其中一半都存在争议。其中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钓鱼岛、东海油田、南海诸岛上,这些都会对中国造成不小的麻烦。

陈新明:中国海域周边国家之间的竞争、摩擦只会越来越多,因为要争夺资源,有渔业、石油、天然气等。如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国家,我们奉行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在他们看来是行不通的。

鞠海龙:我认为海上非传统安全形势的恶化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挑战。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非常依赖海上运输的外向型经济国家而言,这个挑战可能比领土争议、海上划界、其他大国对我国海权的限制更值得我们关注。

是否存在与他国武装冲突的风险?

杨保筠:这种风险是存在的,但就中国发展的方向来看,更倾向于利用和平手段解决问题,不适合使用武力。有些国家不按照法令规定,做出非法的行为,就像菲律宾和越南,但还没有到要用武力争斗的时候。要给予严厉的谴责,必要时应有一些动作,但不一定是武装冲突。比如,在东海、南海派舰船巡逻。中国海军实力发展迅速,有能力保卫国家、维护统一。

李国强:风险一直都存在。有关国际协定中的法律约束并不等于不存在军事冲突的危险,如果走极端或是在海洋问题受到重大威胁时,冲突的可能性很大,在中国南海已有过这样的先例。中国军事实力不处于下风,足以保护领土维护主权。周边国家的军事实力和中国还有一定差距,在发生冲突时,中国完全有把握取得胜利。

鞠海龙:战争是政治另一种形式的延续,现代战争是需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在与周边国家的领土争议问题上,中国一直非常克制,相信对方的决策者也都是理性的。所以,虽然存在武装冲突的可能性,但是可能性并不大。据《法制晚报》

亚洲已有不少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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