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率降至1.5%
昨日,记者从市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我市困难企业的失业保险率将由原来的3%(单位交纳2%,个人1%)降至1.5%(单位1%,个人0.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梁建云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这个失业保险率的降低标准是要经过各地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计算基金结余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批准后才可实施。
晚报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田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