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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不够用还租给补习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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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不够用还租给补习学校
市区部分学校出租校舍情况严重,即日开查

出租给商户的门面房和公司的办公楼占了学校综合楼的一半,而学校教室却很拥挤。本来应该用来改善教学环境的房屋成了学校赚取租金的来源,一些省政协委员认为这种做法已经影响了孩子上学需求。昨日,记者从各区教体局了解到,各区从即日起开始调查区属中小学的校舍使用情况。晚报记者 张勤

缘由

省政协委员为小学生“要教室”

在今年的河南省“两会”期间,省政协经济委员会曾经提交了《关于尽快解决郑州市部分学校大班额现象的建议》的提案,在对郑州市的基础教育进行调研时,委员们发现部分学校自身教学用房紧缺、大班额现象突出,自建、联建综合楼却用于对外出租。

“郑州市部分学校平均班额超过60人,甚至有的超70人,生均实用面积不足0.8平方米,甚至达不到0.7平方米。”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在提案中指出,郑州市部分小学的大班额与国家规定的小学班额40至45人、生均面积1.12平方米的标准相去甚远。而同时,这些学校却又与开发商联合建设临街楼对外出租,占用了有限的公共资源。

现状

酒店、补习学校纷纷和教学楼“搭帮”

所谓的“联建房”,一般是学校出地、开发商出钱而建的楼房,根据双方协议,楼房建好后,交给开发商使用一定年限,然后无偿还给学校。有时候,学校也会使用楼房的一部分。

市区一所小学有一栋高达8层的联建楼房,楼房的一半用于出租给商户和公司,另外一半则用作学校的综合楼,有实验室、活动室等。据该校一位负责人介绍,这栋楼房由学校出地、房产商出资,2005年投入使用。“按照协议,房产商使用25年后,把这栋楼交给学校。”出租的房屋是由房产商派的一个物业公司在管理。

而市区的另一所小学则把临街楼的一、二层租给了一家酒店使用,学生教室设在三楼以上,从学校的专用楼梯上楼。同样在这个区,另一所小学新建起来的一所临街楼,一、二层租给了补习学校,而校内三楼以上为学生教室。据了解,这座5层教学楼是在2005年新建的,“教学楼由主管部门投资建设,一、二楼出租的租金也由主管部门的二级机构收取了。”一位知情人说,学校自己没有钱建楼, 钱需要由政府部门投资,所以租金让不让学校收,也由政府部门说了算。

另外,学校出租自建校舍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一些校园内的综合楼整幢租给了午托部,学校的老师还担任起了午托老师。学校有关人士解释为,尽管是幢综合楼,但教室较小,不适宜学生上课使用,只好出租使用。而据了解,以上这些学校的班额也均达到了70人左右。

质疑

校舍出租占用了学生资源

从2004年开始,市区每年将要新建15所中小学,才能基本满足学生的入学需求。然而从近两年的情况来看,由于校址难找,每年的新建学校很难达到15所,不少区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对学校进行改扩建。而部分小学出租自建房、联建房,无疑是占用了学校的公用资源,同时也造成学校出现“大班额”的情况。

“一些学校本来有地方可以建教学楼,却让第三方出资建房,占用教育公用资源。”一位教育界人士说。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在提案中认为,学校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将楼房对外出租,或利用土地联建楼房长期出租使用权,虽然暂时缓解了经费紧张局面,但本已捉襟见肘的校园再无拓展空间,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环境,更加剧了所在学区学生入学难的问题。“此类现象的背后也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反应

即日起核查学校校舍使用情况

昨日,记者从各区了解到,即日起区属中小学都将开展自查活动,如实上报学校校舍使用情况。上报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用房情况、出租自建房情况、出租联建房情况。

2006年3月实施的《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为经营性资产。“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批准或同意他人占用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用地或教学用房,改变其土地、校舍用途或将其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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