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小旅馆不登记来客
民警奖一天房费
□晚报记者 吴泳/文 周甬 实习生 李袁洋/图
本报讯 到城中村住宿,如果小旅馆和出租房房东,不依法对客人进行登记和身份核实,客人随时可举报,金水区警方将奖励一天的房费。昨日上午,金水公安分局推出一项新的“城中村”治安防范措施。
昨日上午,在东关虎屯村卧龙旅馆门前,一张民警承诺牌引来众多居民围观:“如果您住宿,房东未登记,请您投诉,核实后,我们将为您交纳一日房费。”告示上还标明举报和监督电话。随后,在金水区各城中村所有小旅馆和繁华地段,民警都张贴了上述承诺牌。
金水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指导员陈少辉介绍,这是该局刚推出的“城中村”治安防范措施。此举目的是迅速在各个村内构建起一个社会化、信息化的防范网络,把打击和防范阵地延伸到每一户出租房屋,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从根本上降低发案。
去年以来,因不按规定登记客人和租房户,金水区有142名出租房屋业主被治安拘留。今年1月7日,在金水区庙李村大众招待所发生一起严重伤人案件。招待所负责人杨某和闫某无照经营,且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近日被警方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5日和治安拘留5日。 线索提供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