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罚款“天价”滞纳金下月起取消
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即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滞纳金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之前的“天价”滞纳金罚款单也不再生效,改为按照新规进行处理。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