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原市委书记判刑后被发现漏罪又加刑7年
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在退休后经商,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于2007年被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本溪市平山区法院日前发现漏罪,王亚忱还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又加刑7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