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 妻子受伤卧床不起,丈夫不管不问,妻子无奈告上法院。昨天,二七区法院一审判决丈夫承担妻子医药费、扶养费等费用9094元。
去年6月11日,丁莉(化名)和赵斌(化名)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互相厮打。“我被他打得身上多处受伤,前后换了两家医院。”丁莉说,住院20天,丈夫对她的病情不管不问,仅付了很小一部分医药费,“我被迫出院后一直在娘家住”。“作为丈夫,他应该扶养我。”丁莉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支付扶养费2.4万余元。
赵斌则说,妻子的伤是她自己从楼上摔下造成的,“是我把她送到医院,照顾得无微不至,为了给她治病,我四处借钱,花了3.6万元,我已尽力了。”
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丁莉受伤要求赵斌支付扶养费,是合理合法的。双方应共同承担扶养费的份额,因丁莉受伤请假在家,没有经济收入,赵斌应承担扶养费60%的份额。线索提供 南南 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