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国平 胡审兵
本报讯 昨日,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河南省政府债券(一期)50亿元招标结束。16家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参与投标,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利率为1.63%。这是我省历史上首次发行政府债券。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本期债券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4月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9日发行结束,4月13日起上市交易。经与财政部协商,余下的38亿元将于6月份发行,招标日期另行确定。
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报请全国人大同意,国务院决定通过中央财政代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总规模2000亿元,我省获得88亿元债券份额。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88亿元债券资金全部用于民生建设项目,其中省级安排24.13亿元,转贷市县63.87亿元。
财政部下发的通知称,地方政府债券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具体发行和还本付息由财政部代理,属于可流通记账式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这意味着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像购买股票和基金一样购买地方债券。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线索提供 郭鸿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