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4版:第二热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今后3年将推行医保异地结算
广告
广告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下一篇4      【打印】  
[2009年] 开始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09年] 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 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2009年] 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2010年]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2011年] 城镇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2011年]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2009~2011年]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开[2009~2011年] 每个县至少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
今后3年将推行医保异地结算
医改3年实施方案公布,3年内基本医保覆盖全民
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国家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体检

医改3年实施方案公布,3年内基本医保覆盖全民

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国家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体检

医 改

“时间表”

[2009年] 开始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009年] 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09年] 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2009年] 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2010年]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2011年] 城镇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2011年]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

[2009~2011年]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开

[2009~2011年] 每个县至少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

[2009~2011年]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2011年]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2020年]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据新华社电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昨日发布。《实施方案》明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

这五项重点改革分别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根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要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实施方案》指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2009年初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经初步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实施方案》共6600余字,内容分为6大部分。

方案解读

制定异地医保接续办法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我国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烦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

为此,《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此外,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设上限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这是《实施方案》中的规定。

近年来,一些公立医院过多设置一些VIP高级病房、特需门诊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引起社会争议。

业内人士指出,限定公立医院设置过多的特需服务,是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一项举措,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紧缺的公共医疗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

基层医务人员工资

向事业单位看齐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长期以来,由于工作环境差、工资低,导致我国基层医疗人才流失,影响了我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据卫生部统计,2008年底,全国乡镇卫生院共有卫生人员105万人。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0万余人。

为稳定基层医疗队伍,《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同时还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实施方案》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允许患者凭处方到药店买药

《实施方案》明确,我国将于今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对目录进行定期调整和更新。

根据这一《实施方案》,我国将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方案》指出,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公平可及和安全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基本药物是指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得起的药品。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3年内基本医保覆盖全民

《实施方案》明确,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3项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已分别覆盖两亿多城镇职工、1亿多城镇居民和8亿多农村居民。

《实施方案》还指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与此同时,我国还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在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的同时,我国还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明确,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国家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

3年内村村都有卫生室

《实施方案》明确,3年内,我国将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要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3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

此外,根据这一《实施方案》,我国还将在3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据新华社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