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日赔偿金提高到111.99元
记者9日下午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提高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每日的赔偿金为111.99元,比上年增加了12.68元。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这一标准执行。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