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
本报讯 今年,稳定低生育水平仍将作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昨日,记者从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09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全省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33‰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总人口控制在9984万人以内。
来自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末,河南总人口99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573万人,占总人口的36.03%,农村人口6345万人,占总人口的63.97%。全省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94人。2008年出生人口113万人,出生率11.42‰;死亡人口64万人,死亡率6.45‰;自然变动净增人口49万人,自然增长率4.97‰。自然增长率连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要始终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昨日的会议部署,2009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省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33‰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总人口控制在9984万人以内。会议要求,今年,我省将开展对流动人口、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加强干部提拔过程中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把关,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悉,省委、省政府把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作为一项关注民生的大事,出台了多项奖励优惠新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以上,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在去年底已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不低于840元,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又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多分1人份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