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行动计划指出,从2009年到2010年,国家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切实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此同时,国家将继续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规定的义务,倡导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据新华社电
民生措施
一、保证汶川地震受灾群众2009年12月底前住进新房
二、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拘禁行为
三、加大对监所执法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四、加强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监督
五、3年内全力支持建设约2000所县级医院
六、构建全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
七、每年完成对1000万劳动者的实用技术培训
八、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同时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
九、半数以上国家机关和省、市级政府工作部门将有女性领导
十、将新增1800万城镇就业人口,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