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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不判死刑?
法庭上可以“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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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不判死刑?
法庭上可以“讨价还价”

判不判死刑?

法庭上可以“讨价还价”

我省法院首倡死刑二审量刑答辩

□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刘改华

本报讯 对被告人判不判死刑,控辩双方可以在法庭上“讨价还价”了。昨日,省高法刑三庭出台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实行量刑答辩的实施办法,首次在我省死刑案件的审理中尝试量刑答辩制度,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作为对被告人是否判处死刑的重要参考。

省高法刑三庭的死刑二审案件都将量刑答辩

据省高法刑三庭庭长程慎生介绍,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对被告人的量刑问题是否在法庭上进行辩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们所尝试的“量刑答辩”,是指在死刑二审案件庭审过程中控方、辩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就其建议或请求的对被告人应当判处的具体刑期或刑期范围进行辩论的一项诉讼活动。今后,刑三庭开庭审理的全部死刑二审案件,除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存在较大争议的以外,原则上都应进行量刑答辩。

时机成熟后将在全省法院推广量刑答辩

程慎生说,对于控辩双方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在辩论时提出的量刑建议和请求,作为对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合议庭在评议时将予以高度重视。此外,对控辩双方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的量刑建议、请求或意见,人民法院将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载明并详细论述采纳与否的事实和理由。

据省高法副院长孙振民介绍,此举作为一项司法改革措施的尝试,目的是为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官量刑裁量权,确保阳光审判,进一步促进裁判更加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待时机成熟后将在全省法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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