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放歌将收版权费
13日,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透露,音乐人版权费的问题日前得到解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暂定将按照电视每分钟2.5元、广播每分钟0.3元的标准收取版权费。
目前,欧洲国家电视台播放歌曲每分钟会支付人民币160元给词曲作者,最高的日本是每分钟人民币960元。近年来,在国家版权部门支持下,连续出台了商业化音像制品、大型演唱会、卡拉OK版权费支付的相关措施。徐沛东说:“由于缺乏版权保护意识,歌手和词曲作者权益两极分化加剧,我们一直提倡立法保护音乐作者版权,并呼吁加大执法力度。我们提出,从开始使用作品到最后使用作品,都应给作者以相应保护。令人欣喜的是,新规年内就会出台。”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