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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4版:郑州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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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价回收烟酒”之名偷梁换柱
两人构成盗窃罪被判刑

□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 有这么两个人,在媒体上刊登“最高价回收烟酒”的广告,专门以高价回收烟酒的名义,用假烟换别人的真烟。昨天,这两个人都被判刑了。

贾宾与同乡王二增都从事回收香烟生意。两人在媒体上刊登了“最高价回收烟酒”的广告,果然有不少人上门,从开封来郑州办事的李先生也不例外。

李先生趁和朋友来郑州办事,将家里未用完的10条中华烟拿来卖。双方商量,决定以每条370元的价格成交。李先生被安排坐在了一辆黑色本田车副驾驶位上,坐在司机位上的贾宾假称要验验香烟真假,然后把每条烟拿给坐在后排的王二增看,王二增负责调包。就这样,10条真中华烟全部被调了包。二人看完烟后,故意压低价格,最后不了了之。李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打开箱子查看,这才发现箱子里的烟全部都变成了假烟。

昨日,在庭审中,中原区法院认为,贾宾、王二增的行为均已构成了盗窃罪,因两人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故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贾宾和王二增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处两人罚金3000元和2000元。

线索提供 孙玉明 张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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