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禁止使用“黄丹”配制爽身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止生产、配制、销售以“黄丹”为原料的爽身粉等化妆品。据介绍,“黄丹”又名铅丹,主要成分是四氧化三铅,属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