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30日内仲裁结案
□晚报记者 熊堰秋 通讯员 李绍光 王炎军
本报讯 近日,新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三项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既简化立案程序又简化审理程序,自立案之日起,要求30天内结案,最长也不得超过45天。
据新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扣发、或者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农民工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支付急需医疗费的,农民工患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而不支付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查,可以采用部分裁决的形式,要求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农民工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欠薪欠费案件,一般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结案,最长不得超过45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自立案之日起15日内结案,最长不超过30日。